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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燃气体探测器 第4部分:工业及商业用途线型光束可燃气体探测器 GB15322.4-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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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蒸汽干扰试验
6.9.1 试验步骤
6.9.1.1 将试样按附录A的规定进行试验布置,保持20min,期间观察并记录试样的工作状态。
6.9.1.2 在蒸汽干扰条件下,按6.3规定的方法测量试样的报警动作性能。
6.9.2 试验设备
试验设备如下:
a)满足附录A要求的蒸汽发生装置;
b)气室;
c)气体分析仪;
d)计时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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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光干扰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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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0 电压波动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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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分类
5 要求
5.1 总则
5.2 探测器组成
5.3 外观要求
5.4 性能
6 试验
6.1 试验纲要
6.2 基本性能试验
6.3 报警动作性能试验
6.4 量程指示偏差试验
6.5 长期稳定性试验
6.6 光强衰减试验
6.7 光束偏转试验
6.8 光干扰试验
6.9 蒸汽干扰试验
6.10 电压波动试验
6.11 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
6.12 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
6.13 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
6.14 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
6.15 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抗扰度试验
6.16 高温(运行)试验
6.17 低温(运行)试验
6.18 恒定湿热(运行)试验
6.19 交变湿热(运行)试验
6.20 盐雾试验
6.21 振动(正弦)(耐久)试验
6.22 跌落试验
7 检验规则
7.1 出厂检验
7.2 型式检验
8 标志
8.1 总则
8.2 产品标志
8.3 质量检验标志
附录A 蒸汽干扰试验